LSAT

    LSAT(Law School Admission Test),即法学院入学考试,是由美国宾西法尼亚州的法学院入学委员会(LSAC)主办的法学院人学资格考试。几乎所有的美国和加拿大法学院都以LSAT作为自己的入学标准之一。

    考试内容

    LSAT共分六个部分,其中包含一个写作部分和一个不计分的实验部分,除写作外,所有部分的考试时间均为35分钟,题型均为选择题。这六个部分分别是:

    • 阅读
    • 逻辑推理:分为两个部分,每个部分时长35分钟
    • 分析推理
    • 实验部分:该部分不计分,但会融入整个卷面之中,考生无从知道那些题目是实验题,哪些不是。该部分以后的考试测试新题型而设置的。
    • 写作*(1)

    关于写作

    LSAT考试中的作文是不记入总分的,LSAC也不会就写作计分,但是论文会进行数码扫描,与LSAT成绩一道被送到招生办公室,作为参考。在手写工整与数码扫描上,一些招生人士认为文章可读性与用途不重要。另外,很多院校要求申请人递交“个人陈述”,这些都因素都使得有的录取部门忽视写作部分。然而,2006年LSAC调查了157所院校,只有其中的6.8%称他们“从不”过目写作部分。与之相反,有9.9%的院校称他们“总是”查看论文;有 25.3%的院校称他们“经常”使用写作部分;32.7%的院校称他们“有时”过目论文;25.3%的院校称他们“偶尔”使用写作部分。*(1)

    测试目标

    LSAT整个卷面分为五个部分,主要包含三种类型的题目,分别是阅读理解、逻辑推理和分析推理,主要测试考生下列几方面的能力:

    • 准确阅读并理解复杂文章的能力
    • 组织有关信息并得出合理结论的能力
    • 批判性地推理的能力
    • 对他人的推理进行分析和评价的能力*(2)

    计分方法

    LSAT所有题目均为选择题,外加一道不计分写作题,总共有99–102道计分题。考试满分为180分,最低分为120分,其计算方法是根据选择的正确的答案的数目来确定。一般来说,排名前14的法学院要求成绩都在170分以上;排名前25的法学要求成绩在160分以上。考试成绩一般在考后五周左右由主办机构寄出,LSAT成绩在5年内有效。

    LSAT的考试分数与答对的选择题个数直接相关,一般来说有以下对应关系:

    答对题数

    预计得分

    答对题数

    预计得分

    25

    130

    72

    160

    39

    140

    87

    170

    55

    150

    98

    180

    *(1)

    除非LSAC准许,考生只能在两年内至多参加3次考试。在申请阶段,五年内的所有成绩都会汇报给法学院,以及所有成绩的平均分。就录取而言,许多法学院只看最高分,有的会使用平均分,同时在最高分与最低分相差甚远时使用最高分。*(3)(4)

    考试报名

    因LSAT考试实质主要是为美国和加拿大的法学院入学做准备的,因此其报考费也分美国和加拿大两种。目前,美国的LSAT报考费为为65美元,加拿大为64加元。因考试内容是相同的,选择何种地区报考不会影响LSAT的考试分数,也不会影响法学院的录取判断。学生需前往LSAC的官方网站报名。

    考试时间与地点

    LSAT考试目前在中国共有四个考点,只在6月和12月举办两次考试(香港考点除外)。

    考试时间:2014年6月29日、2014年12月7日

    考试地点:

    • 北京大学
    •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
    • 上海财经大学
    • 香港考试局,位于香港九龙:该考点每年有四次考试机会,分别在6月、10月、12月和第二年2月。一般以6月份的考试为LSAT一年考试的起点,因为多数北美学校的录取截止时间都在2月以后,2月份的考试一般是每个招生年的最后一次考试机会。

    注:教育部考试中心的网站上关于考点的信息有误,该网站关于中国大陆地区的考点仍然只有“北京大学”一个,但事实上,上海和广州现在都有了LSAT的考点。*(5)

    参考资料:

    (1) LSAT 维基百科

    (2) ABOUT THE LSAT LSAC

    (3) Frequently Asked Questions - LSAT, "How many times can I take the LSAT?" LSAC

    (4) Frequently Asked Questions - LSAT, "How will my scores be reported?" LSAC

    (5) Test Centers Outside the United States, the Caribbean, and Canada LSAC

     


    2014-09-04
    最后修改时间: